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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租房(公有居住房屋)本身是国家的、集体的财产,不能作为“遗产”进行继承。
但是!公租房的**“承租权”(也就是居住权利)和“户口”权益,在法律上是可以变更/转移**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的。通俗地说,房子归国家,但住的权利可以留给后人。
具体操作分以下几种情况:
情况一:传统的“老式公房”(最常见情况)
这是很多上海、北京等大城市老家庭遇到的问题。老人去世了,留下的公租房(通常卡上写着“公房”或“租赁”)怎么处理?
核心操作是:申请变更承租人。
1. 谁有资格成为新承租人?
并不是所有子女都有资格。根据《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》及各地相关政策,通常必须同时满足以下**“三个硬条件”**:
本处有户口: 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这个房子里。
实际居住: 申请人必须实际在这个房子里长期居住。
直系亲属: 申请人是原承租人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直系亲属。
2. 变更流程:
协商一致(关键): 如果户口在这个房子里的符合条件的亲属不止一个(比如大儿子和小儿子户口都在),大家必须内部协商一致,确定一个人做新承租人。其他人需要签署书面同意书。
前往房管所: 携带死亡证明、原户口本、原租赁合同、身份证、协商好的书面协议等,去公房管理单位(房管所物业公司)办理变更手续。
3. 如果家人吵翻了,没法协商怎么办?
如果户口在这儿的人互不相让,房管所通常不会擅自指定谁做承租人,而是会要求大家去法院打官司。
法官会根据居住情况、他处有无住房、是否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等因素,判决由谁获得承租权。
4. “空挂户口”能不能继承?
如果老人的房子里只有老人的户口,子女户口都不在里面,或者子女户口在里面 but 从未居住过(俗称空挂户口)。
结果: 很难变更承租人。通常只能是谁实际住着谁继续住,或者如果都没有资格,房管所有权收回房屋。空挂户口的人通常无法获得承租权。
情况二:现代政策性“公租房/廉租房”
这是指近年来政府为保障低收入群体推出的、由政府提供的新建保障房(通常有租赁期限)。
处理方式: 这类租赁合同通常是个人实名制的。
结果: 原承租人去世,租赁合同通常自然终止。家庭成员通常不能直接“继承”这个房子的居住权。
例外: 如果家庭其他成员也符合廉租房/公租房的申请条件(如低收入、无房等),可以申请重新核查资格,看是否可以续租或单独申请,但这属于重新申请,不属于继承。
特别警惕:这个房子被“买断”过吗?(最重要!)
很多家庭以为住的是公租房,但其实多年前已经买过了,只是没去办房产证(这种情况叫**“售后公房”或者“房改房”**)。
如何判断: 翻看家里的老票据,看有没有交过一笔“购房款”。或者查看《租用居住公房凭证》上有没有备注。
如果是已购公房: 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私产!
继承方式: 如果已经是私产(即使还没办下房产证),那就完全按照**“私有房产继承”**来办(参考前两个回答),而不是走公租房更名流程。这意味着房子完全归继承人所有,以后想卖就卖,价值天差地别。
先看性质: 确定房子到底是不是纯粹的一直没买过的“公租房”(查有没有买断发票)。
户口是命门: 对于公租房,谁有户口并且实际居住,谁就掌握了主动权。
尽快协商: 老人走后,不要拖太久。一旦户口在这里的人发生矛盾,或者有人想强行入住,处理起来会非常麻烦。
动迁价值: 很多家庭争公租房继承权,其实是为了等未来的动迁(拆迁)。公租房动迁时,承租人和同住人(户口在内且实际居住)通常是获得补偿的主角。如果你失去了承租人资格,未来动迁时的利益分配可能会受影响。